香港税务局10月3日公布,由2025年10月6日开始,储税券所应付利息的新年率将从现时的0.3417%更改至0.2583%,即根据新利率,每月每100元可赚得利息0.0215元。
储税券的利息是按照单息计算。利息是由购买当日至使用该券缴税的日期止,按月计算,不足一个月亦可按比例赚取利息。储税券用作缴付税项,才可计算利息。如将储税券的本金值归还予其持有人,则不会支付利息。
储税券利率会参照三间发钞银行100,000元至499,999元12个月定期存款的平均利率,每月作出覆检。
新利率将适用于所有在2025年10月6日或该日以后购买的储税券。2025年10月6日前购买的储税券将仍旧按照购券当日的利率计算利息。
以下为近期的利率:
发布于:浙江省旺润配资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